【導語】:成都公租房實行新政后,配租采用常態配租和集中配租相結合的方式,部分申請人也可以享受優先配租。
成都公租房新政怎么配租選房?
1、申請人獲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后,住房需求迫切,如何處理?
答:除集中配租外,新增了常態配租,即空置房源充足時,申請人在資格確認之日起60日內持有效身份證件前往住房保障部門指定地點限時選房。
2、哪些申請人可以享受優先配租?
答:同等條件下,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有烈士遺屬、殘疾人、18周歲以上孤兒的;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以上家庭、均為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或符合規定的其他對象可優先配租。
3、常態配租時,如何確定申請人的選房順序?
答:常態配租時,符合保障資格的申請人按現場取號順序選房;集中配租時,通過公證搖號方式選房。
4、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居民可以申請五城區及新都區錦豐新城小區的房屋嗎?
答:可以。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居民取得公租房保障資格后,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5+2”城區或新都區“錦豐新城”的公租房。
5、申請人選房后,何時簽訂租賃合同?一簽幾年?
答:選房后,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應與住房保障部門或受托管理單位簽訂租賃合同。
6、配租期間,無故未按期選房將如何處理?
答:視為放棄本次選房,如有保障需求,需再次提交保障資格申請。
7、如因老人需要陪護,家里添了新成員等原因,導致房間不夠用或者租住位置不合適,有無解決途徑?
答:(一)該辦法取消了對戶型和面積相關配租要求。個人也可以任意挑選適合自己居住的房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配租面積原則上不超過60平方米。家庭承租的,超過6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評估價格收取租金;個人承租的,超過40平方米部分按市場評估價格收取租金。
(二)因結婚生育、就業、子女就學、出行不便等原因,租賃合同期限內可以向住房保障部門或受托管理單位申請一次互換或者調換。
8、申請房屋互換或者調換,要收取費用嗎?
答: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選房、互換、調換等全程不收取任何費用。租賃合同到期前3個月,未資格復核或已取得資格未簽訂新合同,確認無違規違約的情況下,申請人即可向住房保障部門或小區受托管理單位申請一次互換或者調換。審核通過后,合同期限按原合同計算,租金按互換或調換后的房屋面積計算。
9、享受租賃補貼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嗎?
答:可以,但在選房成功后將終止租賃補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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