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都江堰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都江堰市戶籍單身居民、都江堰市進城務工農村戶籍勞動者、外來務工人員。
都江堰市公租房保障對象范圍
都江堰市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都江堰市戶籍單身居民、都江堰市進城務工農村戶籍勞動者、外來務工人員。主申請人需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可申請都江堰市公共租賃住房:
(一)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和單身居民
1.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
(1)家庭年收入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
(2)家庭人口兩人(含兩人)以上,其中主申請人必須具有都江堰市城鎮戶口;
(3)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鎮住房、農村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及其他用途房屋,且未承租公房。
2.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都江堰市戶籍住房困難單身居民:
(1)個人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具有都江堰市城鎮戶籍,年滿35周歲(成年孤兒除外);若申請人未滿35周歲,則需在都江堰市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交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3)無自有產權住房(含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城鎮住房、農村住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及其他用途房屋,且未承租公房。
(二)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本市進城務工農村戶籍勞動者
(1)家庭年收入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或個人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具有都江堰市農村戶籍,主申請人在我市城區內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交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3)在都江堰市城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三)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1)家庭年收入在8萬元以下(含8萬元)或個人年收入在4萬元以下(含4萬元);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持有都江堰市居住證,主申請人在都江堰市城區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且在都江堰市城區工作和交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兩年以上;
(3)在都江堰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政策來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61519/2023-07/05/content_6535d27e2f2e496c95407299ba8891e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