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家庭年收入低于3.5萬元(含3.5萬元)或個人年收入低于2萬元(含2萬元)年滿35周歲的本區正式戶籍居民、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6平方米的、且未承租公房、無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可申請享受租金補貼。
成都新都區公租房申請了還有補貼嗎?
家庭年收入低于 3.5 萬元(含 3.5 萬元)或個人年收入低于 2 萬元(含 2 萬元)年滿 35周歲的本區正式戶籍居民、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 16 平方米的、且未承租公房、無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可申請享受租金補貼。
拓展閱讀:新都區公租房申報條件
本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的本區戶籍家庭、本區戶籍單身居民、外來務工人員。
家庭年收入 9 萬元(含 9 萬元)以下或個人年收入在 4.5 萬元以下(含 4.5 萬元),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承租本區公共租賃住房。
1.本區戶籍家庭、戶籍單身居民:家庭申請人口兩人(含兩人)以上,主申請人具有本區正式戶口(精神病人、生活不能自理人員需由監護人共同申請),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區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單身人士申請,申請人在本區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2.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具有成都市行政區域戶籍或持有本區居住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區無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在本區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 1 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2 年以上(含 2 年)。
3.跨鎮域務工人員:申請人具有本區正式戶口,本人及家庭人員在公共租賃住房所轄鎮域內無農村自有住房,申請人在公共租賃住房所在鎮域務工,并與用工單位簽訂 1 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3 個月以上。
4.本區各園區內用工單位可采取集體合租方式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注:自有住房是指:房改房、集資建房、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安居房(含安置房)、農村住房、國有直管公房、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住房及共有產權住房等。
政策來源:新都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