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支持范圍由《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的ABCD類別49項內容,擴展到6個類別ABCDEF224項人才類型,詳見正文。
《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
A類人才
1.諾貝爾獎獲得者。
2.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茲克獎獲得者。
4.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5.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6.美國、俄羅斯、英國、德國、法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國家最高學術權威機構院士。
7.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杰出人才人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頂尖人才人選。
8.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第1完成人)。
9.國家實驗室主任。
10.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B類人才
(一)科技創新類
1.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選,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中除頂尖人才之外的人選。2.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3.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4.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5.國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6.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7.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獎獲得者(第1完成人)。
8.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前2位完成人(須為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
9.國家實驗室副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天府實驗室主任,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主任(董事長、總經理)。
(二)重點產業類
1.近5年,總部在蓉世界500強企業(以《財富》最新發布為準)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
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點產業鏈營業收入50億元(含)以上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且上一年度工資性收入在200萬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納稅5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且上一年度工資性收入在200萬元(含)以上。
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資產投資100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
(三)技術技能類
1.世界技能大賽金牌獲得者。
2.“國家工程師獎”獲得者。
3.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4.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5.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6.大國工匠。
(四)教育衛生類
1.“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青年學者。
2.全國優秀教師、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全國模范教師。
3.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
4.國家衛生健康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五)社會科學及文化體育類
1.近2屆奧運會金牌獲得者,近2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金牌獲得者,近8年培養出奧運會或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金牌獲得者的教練員。
2.中國政府“友誼獎”獲得者。
3.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
4.茅盾文學獎獲得者,魯迅文學獎獲得者。
5.全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
6.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7.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六)鄉村振興類
1.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
2.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農業技術推廣貢獻獎”獲得者、“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
3.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科學研究類成果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學普及獎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優秀創新團隊獎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
(七)金融類近5年,在蓉擔任管理資產(基金)超過300億元(含)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
(八)自主認定類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C類人才
(一)科技創新類
1.國家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
2.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獲得者(第2至5完成人)。
3.中國專利銀獎、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前2位完成人(須為專利發明人或設計人)。
4.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天府實驗室副主任(前2名),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副主任或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前2名)。
5.省級杰出人才獎獲得者。
6.省級重大人才計劃入選者。
7.省級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8.省級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項目入選者。
9.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第1完成人)。
10.省級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省級杰出青年科學技術創新獎獲得者。
11.成都杰出人才獲得者。12.成都市“蓉漂計劃”“蓉城英才計劃”入選者。
(二)重點產業類
1.近5年,總部在蓉中國500強企業(以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按國際慣例組織評選、發布的中國企業排行榜上的企業為準)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
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點產業鏈營業收入30億元(含)以上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且上一年度工資性收入在150萬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納稅2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且上一年度工資性收入在150萬元(含)以上。
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資產投資50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
(三)技術技能類
1.世界技能大賽銀、銅牌獲得者。
2.全國技術能手。
3.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
4.全國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
5.省級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6.省級工匠。
(四)教育衛生類
1.中國醫師獎獲得者。
2.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獎項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3.省級特級教師。
4.省級衛生健康首席專家。
5.省級十大名中醫。
6.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7.成都市十大名中醫。
(五)社會科學及文化體育類
1.近2屆奧運會銀牌、銅牌獲得者,近2屆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銀牌、銅牌獲得者,近2屆亞運會、全運會、大運會金牌獲得者。近8年培養出奧運會或列入奧運會項目的世界杯、世錦賽銀牌、銅牌獲得者,亞運會、全運會、大運會金牌獲得者的教練員。
2.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
3.中宣部宣傳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選者。
4.長江韜奮獎獲得者。
5.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結項鑒定優秀等級項目負責人。
6.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獲獎作品第1主創人員。
7.中國電影華表獎、電視劇飛天獎獲得者(第1完成人)。
8.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文華獎獲得者(第1完成人)。
9.中國戲劇梅花獎、音樂金鐘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金獎、雜技金菊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電視金鷹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獲得者,舞蹈荷花獎單項獎獲得者或作品獎第1主創人員。
10.省級“友誼獎”獲得者。
11.省級工藝美術大師。
12.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13.省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14.成都市“金沙友誼獎”獲得者。
(六)鄉村振興類
1.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科學家。
2.“神農英才”計劃神農領軍英才入選者、神農青年英才入選者。
3.全國十佳農民。
4.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二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
5.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科學研究類成果二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學普及獎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優秀創新團隊獎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
6.“大國農匠”全國農民技能大賽一等獎獲得者。
(七)金融類近5年,在蓉擔任管理資產(基金)超過200億元(含)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
(八)自主認定類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D類人才
(一)科技創新類
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獲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獎獲得者(第1至3完成人)、三等獎獲得者(第1完成人)。
(二)重點產業類
1.上一年度,成都市重點產業鏈營業收入10億元(含)以上企業(不含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且上一年度工資性收入在100萬元(含)以上。
2.上一年度,在蓉納稅1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且上一年度工資性收入在100萬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資產投資30億元(含)以上制造業或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個企業限2人)、首席技術官。
(三)技術技能類
1.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
2.成都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及首席技師工作室領銜人。
3.成都工匠。
4.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技術經紀人、律師、會計師等專業技術人才。
5.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獲得者。
6.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副省級城市或省會城市的市級技術能手、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工匠、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四)教育衛生類
1.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2.省級衛生健康委員會學術技術帶頭人。
3.省級教學成果獎一、二等獎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4.成都市特級教師。
(五)社會科學及文化體育類
1.近2屆亞運會、全運會、大運會銀牌、銅牌獲得者或亞錦賽金牌獲得者,近8年輸送培養出亞運會、全運會、大運會銀牌、銅牌獲得者或亞錦賽金牌獲得者的教練員。
2.省級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獲獎作品第1主創人員。
3.成都市工藝美術大師。
4.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六)鄉村振興類
1.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農業技術推廣成果獎”三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農業技術推廣合作獎”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2.神農中華農業科技獎科學研究類成果三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學普及獎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優秀創新團隊獎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3.“大國農匠”全國農民技能大賽二等獎、三等獎獲得者。
4.成都市“十佳”農業職業經理人。
(七)金融類近5年,擔任以下職務者:
1.在蓉擔任管理資產(基金)超過100億元(含)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
2.獲得特許金融分析師(CFA)或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資格證書且正受聘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在成都注冊的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營性總部金融企業或一級分支機構公司副職以上高管人員、首席分析師(首席經濟學家)。
(八)其他類
取得國內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人才(國外高校取得的學歷及學位必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
(九)自主認定類
1.在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四鏈”融合型高能級鏈主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上一年度納稅100強企業每年可自主認定2名同層次人才。
2.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E類人才
1.取得國內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人才(國外高校取得的學歷及學位必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
2.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
3.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地市級及以上的技術能手、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工匠、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4.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F類人才
1.取得國內外高校本科學歷且獲得相應學位的人才(國外高校取得的學歷及學位必須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證通過)。
2.具有技師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區(市)縣級及以上的技術能手、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工匠、工藝美術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上述六個類別之外,對成都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人才,由市級有關部門和區(市)縣按程序認定?!冻啥际腥瞬欧诸惸夸洝纷园l布之日起生效,不定期修訂完善,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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