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關于調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有關事項》,租房提取額度提高的政策原文見正文。
根據《關于調整我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有關事項》,租房提取額度提高:
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
?。?)已備案的市場性租賃住房
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區和城市新區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16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36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4.32萬元。
租住住房位于郊區新城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88萬元。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該套住房每年累計租賃提取總額不超過4.32萬元。
?。?)已備案的政策性租賃住房
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
區域具體劃分
(1)中心城區
包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
(2)城市新區
包括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
(3)郊區新城
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邱峽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
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0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2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4萬元。
其他事項
職工既可按月、也可按季辦理租房提取業務。
該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原有規定與該政策不一致的,按該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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