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大邑縣公租房申請指南來啦!具體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申請方式、申請流程見正文。
成都大邑縣公租房申請條件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指父母及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另作為一個家庭申報)
申請家庭需同時具備4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原則上應有2人及以上,且為我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常住戶口,取得本縣戶籍3年以上;
(2)家庭年收入在7萬元以下(含7萬元)的家庭,個人年收入標準為3.5萬元(含3.5萬元且年滿35周歲),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低保家庭人員及低收入家庭(個人年收入標準為1.35萬元以下,家庭年收入在2.7萬元以下)人員可申請廉租租金標準公共租賃住房。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須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沒有轉讓過房產(含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房產等)。;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需具備以下條件:
(1)應當持有大邑縣居住證。
(2)主申請人在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內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超過1年的(含1年),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4)非本縣戶籍,并在各類開發區、工業集中發展區企業就業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可通過租賃在各類開發區、工業集中發展區集中建設的集體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工企業自建集體宿舍,解決居住困難。
成都大邑縣公租房申請材料
申請人申請時自帶書面申請和身份證、戶籍簿(含成員卡、登記卡)、婚姻證明、無房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中等及中等偏下家庭收入認定書)、低保證、殘疾證、失業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2份。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面積控制標準在50平方米以內。
大邑縣公共租賃住房申辦程序
第一步:申請家庭向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時自帶書面申請和身份證、戶籍簿(含成員卡、登記卡)、婚姻證明、房產證明、低保證、殘疾證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2份)。由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村)居委會8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符合申請條件的填寫(大邑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村、社區(村)居委會留存一套完整材料。由申請人將村、社區(村)居委會簽署調查意見的《申請表》和有關申請材料報鎮(鄉)人民政府初審。
第二步: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初審
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收到調查意見后,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對經初審符合保障條件的申請家庭名單在村、社區進行15日的公示,街道辦事處、鎮(鄉)人民政府在公示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初審合格的申請材料連同初審意見一并報送縣民政局。
第三步:由縣民政局審核收入狀況
縣民政局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的4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家庭收入狀況提出審核意見(經5日公示后對符合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標準的申請家庭,需出具收入認定書),并將審核意見和有關申請材料轉送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第四步: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審核住房狀況
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收到審核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家庭住房狀況提出審核意見。對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申請名單在大邑公眾信息網和今日大邑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第五步:辦理手續
經各部門審核符合保障條件且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最終確認申請人住房保障資格。經確認資格的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通知30日內到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如逾期未來辦理,將取消其當年保障資格。
政策來源:大邑縣人民政府https://www.day.gov.cn/day/c142696/2020-12/14/content_8255bd9e9ac740c0bb046b837fe376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