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大邑縣公租房本地戶籍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外來務工人員滿足條件的都可以申請。
成都大邑縣公租房申請條件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指父母及未婚子女,已婚子女另作為一個家庭申報)
申請家庭需同時具備4個條件:
(1)申請家庭成員原則上應有2人及以上,且為我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常住戶口,取得本縣戶籍3年以上;
(2)家庭年收入在7萬元以下(含7萬元)的家庭,個人年收入標準為3.5萬元(含3.5萬元且年滿35周歲),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低保家庭人員及低收入家庭(個人年收入標準為1.35萬元以下,家庭年收入在2.7萬元以下)人員可申請廉租租金標準公共租賃住房。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須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沒有轉讓過房產(含購買、出售、贈與、離婚析產或自行委托拍賣房產等)。;
(4)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
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需具備以下條件:
(1)應當持有大邑縣居住證。
(2)主申請人在公共租賃住房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內就業,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超過1年的(含1年),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4)非本縣戶籍,并在各類開發區、工業集中發展區企業就業的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可通過租賃在各類開發區、工業集中發展區集中建設的集體公寓和宿舍,以及用工企業自建集體宿舍,解決居住困難。
政策來源:大邑縣人民政府https://www.day.gov.cn/day/c142696/2020-12/14/content_8255bd9e9ac740c0bb046b837fe376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