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保租房水電費都為民用,物業管理費原則上不高于同時期、同區域、同類型、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
成都保租房水電+物業費怎么收???
(一)物業服務費。保障性租賃住房應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提供物業服務。
獨立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小區,應當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原則上不高于同時期、同區域、同類型、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
與商品住房混建的小區或個人自有住房,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執行。
(二)水電氣費。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水電氣價格應嚴格執行居民標準,價格管理部門應會同水電氣管理部門及時調整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房屋的水電氣價格。
以成都市錦江區錦和康城和貴苑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例:水電氣費為民用,水電氣費由承租人自行前往物業管理中心或營業網點繳納。物業管理費為1.4元/平方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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