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青羊區人才公寓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產權和優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選擇其中一種方式,具體享受優惠標準和相應優惠比例見正文。
青羊區人才公寓租售方式
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租售方式包括先租后售、共有產權和優惠出售,人才可自主選擇其中一種方式。
優惠政策面積
《成都市急需緊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錄》中的A、B類人才享受優惠政策面積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C類人才享受優惠政策面積原則上不超過90平方米,D類人才享受優惠政策面積原則上不超過60平方米。開發建設單位可根據房源情況和人才需求情況適當放寬實際租購面積,在提交租售方案時報區住建交局審核。
三種優惠政策的不同優惠標準
1、先租后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以市場租金租住人才公寓,連續租住滿5年且人才考核評價合格的,可按入住時的市場價格購買所租住房;購買時市場價格低于入住時價格的,以購買時的市場價格購買。
在5年租賃期間,結合人才年度考核評價結果,按以下原則給予租金補貼:
(一)補貼比例。A、B類人才按100%比例給予租金補貼,C類人才按50%比例給予租金補貼,D類人才按30%比例給予租金補貼。
(二)補貼面積。各類人才實際租購面積超出優惠政策面積的,按優惠政策面積計算補貼面積,超出部分不予補貼;實際租購面積未達到優惠政策面積的,按實際租購面積計算補貼面積。
3、共有產權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以市場價格按份額購買人才公寓,與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按份共有不動產權。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初次向人才出售的房屋不動產份額比例為75%,其余份額由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持有。
以共有產權方式購買人才公寓,自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5年后可增購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持有的不動產份額,取得完全產權。取得完全產權前,人才不得向第三人轉讓不動產份額,并按市場租金價格支付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所持有份額的租金。
在5年共有產權期間,結合人才年度考核評價結果,按以下原則給予租金補貼:
A、B類人才按實際支付租金的100%給予租金補貼,C類人才按實際支付租金的50%給予租金補貼,D類人才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租金補貼。
3、優惠出售方式
是指取得安居資格的人才以市場化方式購買人才公寓,規定租購面積部分可享受購房款15%的政策性優惠。
以優惠出售方式購買人才公寓,自購房合同備案之日起,人才須在成都市連續工作并繳納社保2年及以上,方可辦理不動產權屬登記。
注意:
1、選擇先租后售方式的,超優惠政策規定租購面積部分,不享受租金補貼,連續租住滿5年后按照購買時的市場價格購買;
2、選擇共有產權的,超優惠政策規定租購面積部分,在初次購買時按照規定的市場價格全份額購買;
3、選擇優惠出售方式的,超優惠政策規定租購面積部分,按照確定的市場價格購買。
其他類別
對產業發展和區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撐的重點企業、項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在先進制造業、新興服務業以及新經濟領域,獲得重大成就的國際國內頂尖人才、具有國際國內拔尖水平的高技能人才以及為青羊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急需緊缺或特殊特藝人才,由相關區級產業部門(或主管部門)綜合單位投資規模、納稅、科研成果等情況報區政府認定,采取“一事一議”“一企一策”方式定向提供人才公寓。
政策來源:青羊區人民政府http://www.cdqingyang.gov.cn/gkml/cdsqyqrmzfbgs/xzgfxwj/16590699920655319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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