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新津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制度,經由街道辦事處(社區、鄉鎮)、住建局等部門進行審核,詳見正文。
成都新津公租房申請審核流程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制度。審核公示按以下流程進行:
1.對申請享受廉租租金標準的保障對象,街道辦事處(社區、鄉鎮)在接到申請后,對申請對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狀況、收入等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將初審符合廉租租金標準條件的申請對象基本信息傳送至民政部門低收入核對系統;民政部門對申請對象經濟情況進行核對,住建局對申請對象住房情況進行核實,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錄入信息系統。住建局負責通過新津縣公眾信息網對申請對象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15日。
2.對其他的保障對象,街道辦事處(社區、鄉鎮)在接到申請后,對其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結果錄入系統;住建局對申請對象的自有產權住房情況進行審核,通過比對公積金繳交信息對申請對象的收入情況進行核實,提出審核意見并將審核意見錄入信息系統。住建局負責通過新津縣公眾信息網對申請對象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15日。
3.對經審核符合保障條件且經新津縣公眾信息網公示后,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縣住建局最終確認申請對象保障資格。認定不符合條件的,縣住建局應當向申請對象出具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書面通知。
4.申請對象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30日內向縣住建局申請復核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h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對象。
信息來源:成都新津區人民政府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843/2022-03/28/content_d2cdd0fc704f4dc580d668bc093e8ae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