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新都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分為家庭(個人)自行申請和單位統一組織申請兩種方式,具體見正文。
新都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分為家庭(個人)自行申請和單位統一組織申請兩種方式:
1.家庭(個人)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主申請人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應為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扶養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未年滿 18周歲的子女必須作為申請家庭成員。家庭成員關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孫子女、外孫子女;子女與喪偶或離異的父(母);兄姐與父母雙亡的未婚弟、妹等。已年滿18 周歲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選擇是否作為申請家庭成員。
2.單位組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用工單位組織符合申請 — 5 — 條件的本單位職工及職工家庭集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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