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人才公寓首先進行人才安居資格認定且符合相關人才公寓申請條件的人,進行登記和選房,選房結束后按照目前項目進度進行合同擬定。
租賃流程
首先進行人才安居資格認定且符合相關人才公寓申請條件的人,進行登記和選房。
選房結束后,先租后售的人才公寓房源未達到入住條件的,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應與人才簽訂租賃意向協議,協議應明確簽訂正式租賃合同的時限等內容。租賃意向協議由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制定。
房源達到入住條件的,簽訂正式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應明確租金標準及繳交方式、租賃期限、入住時的市場價格、人才考核評價、違約責任及退出方式等內容。租賃合同范本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市工商部門制定。
簽訂正式租賃合同前,開發建設單位或代管單位應確定房屋入住時的市場價格,作為5年租賃期滿后的銷售價格。入住時的市場價格參照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確定。
簽訂正式租賃合同前,區(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區(市)縣人社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人才自有住房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復核。
簽訂正式租賃合同后,房源業主單位或代管單位與人才應按規定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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