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原文,請各位考生熟知。
四川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原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促進高中學校特色辦學、多樣化發展;有效引導中學教學,不斷推進普通高中教育教學改革;推動高等學??茖W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與大學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全面考核。促進學校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打牢終身發展基礎;促進學生完成各門課程的學習,促進全面發展。
2.堅持自主選擇。為每個學生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促進學生發展學科興趣與個性特長。
3.堅持統籌兼顧。促進普通高中改進教學,服務高校選拔學生,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
4.堅持科學高效。促進考試形式和內容改革,提高學業質量評價水平,提升考試實施水平和組織效率。
二、學業水平考試性質與定位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教育考試部門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荚嚦煽兪菍W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三、考試類型與對象
(一)考試類型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合格考)和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考)。
(二)考試對象
1.合格考: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和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人員均應參加合格考,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合格考。已經獲得高中階段及以上學校畢業證書的考生,不再參加合格考。
2.選擇考:選擇考的對象為符合當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已報名參加我省普通高考的人員。
四、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考試科目
除綜合實踐活動、勞動課程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外,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
1.合格考:設置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下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14門科目。
2.選擇考:設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學生根據高等學校招生要求及自身興趣、志向、優勢等,首先從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自主選擇1門(簡稱首選科目),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自主選擇2門(簡稱再選科目),共選3門科目作為各自的選擇考科目。
(二)考試內容
1.合格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的通知》(教材〔2020〕3號)規定的必修內容。
2.選擇考:《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語文等學科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的通知》(教材〔2020〕3號)規定的必修內容和選擇性必修內容。
五、考試方式與時間
(一)考試方式
1.合格考: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科目的合格考,采用書面筆試方式(條件成熟時,再推行無紙化機考方式),信息技術科目采用無紙化機考方式。各科目卷面滿分均為100分;語文、數學、外語考試時長為90分鐘,其他科目為60分鐘。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另設實驗(實踐)操作考查。
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采取過程性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按照課程標準要求確定成績。
2.選擇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6門科目的選擇考均采用書面筆試方式,考試時長為75分鐘,卷面滿分均為100分。
(二)考試時間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根據國家和我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方案統一確定。
1.合格考:分別在高中階段相應課程教學任務結束后進行,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舉行,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按考試時間參加合格考。高中一年級進行歷史、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考試,高中二年級進行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術、通用技術4門科目考試,高中三年級進行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考試。
音樂、美術合格考成績的確定安排在高三上學期,體育與健康合格考成績的確定安排在高三下學期。
2.選擇考:統一安排在高三下學期進行,每年組織一次,在語文、數學、外語全國統一高考科目結束后進行。
六、考試組織與實施
(一)報名方式
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學校辦理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手續,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社會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或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報名的具體實施按省教育考試院相應的通知要求執行。
(二)報考次數
1.合格考:普通高中在籍學生均有一次合格考機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在校期間可參加補考。
2.選擇考: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只能參加一次選擇考,選擇考成績計入考生高考總成績時僅考試當年有效??忌粼俅螀⒓痈呖?,選擇考科目可更換。
(三)考試組織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目的考試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實施,信息技術由省教育考試院委托省教育信息化與大數據中心實施,通用技術的考試工作由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等科目的實驗(實踐)操作考查,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的學業水平考試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門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組織,學校具體實施,省上檢查督促并根據需要進行抽查。
七、成績呈現與使用
(一)成績呈現
1.合格考:成績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卷面得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2.選擇考: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以原始分呈現,再選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呈現,具體計分辦法按我省等級轉換計分辦法有關要求執行。
(二)成績使用
1.高中學生畢業認定。學業水平合格考成績合格,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2.高校招生錄取。選擇考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學科以原始分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按我省等級轉換計分辦法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3.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質量評價。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中學校課程管理、教學質量評估監測的重要指標。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教研部門應加強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果的研究與分析、教學反饋與指導,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轉學學生成績認定。從外省(區、市)轉入我省的學生,已參加過當地省級教育部門組織的學業水平合格考者,其合格考成績隨學籍一并轉入就讀中學,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認定;從我省轉往外省(區、市)的考生,其合格考成績隨學籍一并轉入就讀中學,在接收省份按相應規定進行成績認定。學生在外省(區、市)取得的選擇考成績不予認定,學生須參加我省組織的選擇考。
八、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是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舉措,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對我省學業水平考試進行統一管理,成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小組,統籌協調組織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全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日常工作。各市(州)、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做好組織協調,確保經費投入和人員配置,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確保學業水平考試順利實施。
(二)確保命題質量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命題,通用技術科目考試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命題。要加強命題人員隊伍建設,遴選組建學科秘書,建立命題人員資格標準和命題專家庫,強化命題人員培訓。加快題庫建設,開展試卷評估和分析,切實提高命題的科學化和專業化水平。
(三)嚴格考試管理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通用技術10門科目筆試安排在標準化考點內進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學業水平考試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場布置、實施程序等。省教育考試院要加強評卷管理,統一閱卷程序、標準和方式,確保評分準確。要加強安全保密制度,確保命題、制卷、試卷保管、考試及閱卷過程安全。要建立健全誠信機制,嚴肅考風考紀,建立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考試作弊等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加強教學管理
高中學校要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嚴禁壓縮課程授課時間,開齊開足綜合實踐活動、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勞動等課程。學生學完必修內容參加合格考后,學校要開設相應的選修課,供有需要的學生選擇學習。普通高中學校要對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完成情況進行考查,確保完成必修學分。要加強學生生涯規劃指導,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加強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校舍、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開設多樣化課程教學需要。教育廳將建立課程實施監測制度,定期對各地和學校課程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九、其他
本實施辦法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新生開始實施。有效期5年。
本實施辦法由四川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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