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公布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今年普通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有哪些特點呢?
2024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計劃
一、計劃情況說明
(一)公布的順序及內容
全市普通高中類、職普融通類招生計劃按招生區域公布,以各區(市)縣的招生代碼順序排列。
1.普通高中類計劃
普通高中類計劃包含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按學校代碼順序排列,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學校全稱后面標注“民辦”。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學校全稱、學校簡稱學校地址、面向各招生范圍的招生計劃數、咨詢電話、住校說明等信息。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學校全稱、學校地址、面向各招生范圍的招生計劃數、咨詢電話、收費標準、住校說明等信息。
注:收費標準中列出了各學校的學費、住宿費標準。其他代管費及服務性收費(如伙食費、書本費、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根據《四川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21〕214號)《成都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成價費〔2005〕199號)等規定,遵循“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學費、住宿費一并統一收取。嚴禁學校收取或代收商業保險、電子閱覽、取暖、降溫、飲水等費用,嚴禁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教育APP。請考生、家長根據考生的具體情況仔細了解、慎重選擇。
2.職普融通類計劃職普融通是由成都市教育局負責的中等職業教育學校與普通高中學校合作,采取“資源共享、課程共建、教師互動、學分互認、學籍互轉”的人才培養模式。被錄取到“職普融通”班的學生入學后注冊中職學籍,可在高一年級下學期結束前,通過對口普通高中的各項考核要求后,提出申請轉入對口普通高中學校就讀。未轉入普通高中就讀的職普融通班學生完成學業后,可自愿選擇對口單招、對口高考、普通高考升入高等院校繼續學習
職普融通計劃包括中職學校名稱及地址、對口普通高中學校名稱、招生計劃數、咨詢電話、住校說明等信息。
(二)相關區域范圍的說明
“5+2”區域:包含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
“11+2”區域:包含“5+2”區域及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雙流區、溫江區、郫都區、新都區。
(三)藝體特長生計劃
市直屬學校以及“5+2”區域部分公辦普通高中面向“11+2”區域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計劃均包含在各學校的統招生計劃中(成都三中除外),具體的藝體特長生計劃數及招生項目另行公布。
(四)市直屬學校面向成都市非“5+2”區域招生計劃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公布的招生計劃中,“面向成都市非'5+2’區域招生計劃”是指面向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雙流區、溫江區、郫都區、新都區、大邑縣、蒲江縣、新津區、簡陽市、成都東部新區招生的計劃。
二、志愿填報政策
(一)招生區域管理
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實行分區域管理,未經批準,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域招生。2024年全市共設17個招生區域?!?+2”區域作為1個招生區域,其余16個區(市)縣各作為1個招生區域。
(二)志愿填報
全市實行網上填報志愿,所有考生均由各區(市)縣招考機構、畢業學校和報名點組織在網上填報中考志愿;規范志愿填報時間,藝體特長生、項目班志愿填報在中考后、通知成績前進行,其余志愿統一在通知成績后填報。填報志愿截止時間后,一律不再填報、更改志愿。
1.第二部分(計劃)的填報
第二部分為市直屬(直管)普通高中以及“5+2”區域普通高中類、職普融通類招生計劃(含部分非“5+2”區域普通高中面向“5+2”區域招生計劃),按計劃類別分為3類(1)普通高中學校面向“5+2”區域招生計劃、職普融通類計劃
招生范圍:升學區域在“5+2”區域的考生。其中:
升學區域、戶籍均在“5+2”區域的考生可以填報公辦普高(統招生計劃、調劑生計劃)、民辦普高計劃、職普融通類計劃;
升學區域在“5+2”區域但戶籍不在“5+2”區域的考生可以填報公辦普高(調劑生計劃)、民辦普高計劃、職普融通類計劃。
(2)面向成都市非“5+2”區域招生計劃
樹德中學(外國語校區)、樹德中學(光華校區)、石室中學(北湖校區)、成都七中(高新校區)公布的招生計劃中,“面向成都市非'5+2’區域招生計劃”的招生范圍:升學區域是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雙流區、溫江區、郫都區、新都區、大邑縣、蒲江縣、新津區、簡陽市、成都東部新區的考生。其中:升學區域在上述區域、戶籍在成都市的考生可以填報統招生計劃、調劑生計劃;
升學區域在上述區域但戶籍不在成都市的考生可以填報調劑生計劃。
(3)項目班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學校各類項目班按公布的招生范圍執行,具體的招生章程由招生學校公布。中考后,考生上網填報項目班志愿。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2.第三至十八部分(計劃)的填報
第三至十八部分為除“5+2”區域以外的16個招生區域的普通高中類、職普融通類計劃。
普通高中學校面向“5+2”區域的招生計劃已同時在第二部分(計劃)中予以公布,升學區域在“5+2”區域的考生網上填報。
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本招生區域的計劃、職普融通計劃的招生范圍:升學區域在本招生區域的考生。具體辦法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公布。
三、錄取相關政策
(一)錄取批次
“5+2”區域高中階段學校統一錄取按先后順序分三批進行,被前面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錄取,各學
校指標到校生、項目班未完成計劃按規定轉入第二批(市級示范性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轉入第三批)錄取,第二批錄取(含征集志愿)學校未完成的計劃轉入第三批錄取?!?+2’區域以外的招生區域錄取批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二)錄取管理
1.市直屬(直管)學校以及“5+2”區域普通高中(含公辦、民辦)、職普融通類計劃市直屬(直管)學校以及“5+2”區域普通高中(含公辦、民辦)、職普融通類錄取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2.其他招生區域普通高中(含公辦、民辦)、職普融通類計劃
(1)普通高中(含公辦、民辦)面向“5+2”區域招生計劃非“5+2”區域普通高中(含公辦、民辦)面向“5+2”區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在場內組織投檔錄取〔其中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納入第二批錄取的普通高中)在第二批錄取,其余普高在第三批錄取],未完成計劃統一征集志愿(公辦普高統招生未完成計劃在征集志愿時轉為調劑生計劃),第二批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計劃轉入第三批執行
(2)普通高中(含公辦、民辦)其余計劃、職普融通類計劃除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雙流區、溫江區、郫都區、新都區普通高中的指標到校生錄取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外,非“5+2”區域普通高中其他計劃以及職普融通類計劃均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四、招生工作紀律
各區(市)縣、各學校要嚴格遵守國家和省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禁令”規定,實現“陽光招生”,做好全程公開,透明。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均要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不得違規跨區域、跨市州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登記學生信息、承諾錄取,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做到學校招生辦學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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