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根據新津教育局相關文件規定,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在同一區域、同一學段內不得申請轉學。
隨遷事項
(一)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在同一區域、同一學段內不得申請轉學。
(三)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在五津街道居住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統籌安排到新津三小、花橋小學、順江學校、永商學校、泰華學校就讀;在其他鎮(街道)居住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學校就讀。接收學校因學位原因不能接收隨遷子女入學時,由區教育局在全區范圍內公辦學校統籌安排。
(五)各中小學加強隨遷子女就學政策宣傳解讀,積極穩妥做好區域內隨遷子女入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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