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如果不熟悉相關操作的家長,線下申請可以咨詢居住證(地)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
材料申請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居住證持有人,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需要同時滿足的條件如下: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在溫江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四川省居住證》(成都市非溫江區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與溫江區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在溫江區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3.自申請當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個月,已在溫江區連續居住滿半年,提供以下任何一種證明均可。
(1)在溫江區公安部門辦理滿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證》。
(2)在溫江區公安部門登記滿半年的《居住登記證明》。
(3)在溫江區區域內的使用性質為住宅的《不動產權證書》(含《房產證》或房屋備案信息登記表等)以及同一房產的水、電、氣費繳納滿半年的證明。
(4)申請人在溫江區房管部門備案滿半年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租賃合同。
4.自申請當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個月,已在成都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如社保為單位購買,購買單位需與溫江區簽署勞動合同單位保持一致)。
符合上述條件的,其隨遷子女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將結合我區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升學】,關注后回復【隨遷子女】,即可直達成都市隨遷子女小學、初中報名入口、查看各區隨遷子女申請規定和材料準備,操作指南、視頻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