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都江堰市教育局發布關于2024年來我市就業人員和我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告。
2024都江堰市隨遷子女入學政策
一、申請對象
(一)成都市以外戶籍就業人員的子女。
(二)成都市以內非都江堰市戶籍就業人員的子女。
(三)幸福、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戶籍,在這四個街道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
(四)幸福、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戶籍,跨鎮(街道)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
二、申請時間
2024年4月1日至30日
三、申請方式
(一)網上申請
非都江堰戶籍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入學,申請人(法定監護人)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提交入學申請。
(二)現場申請我市戶籍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入學,申請人持相應材料到下列登記點進行申請登記。(特別說明:登記點與學位安排無關系,申請人應就近就便選擇登記點進行入學登記)
1.小學入學申請登記點
2.初中入學申請登記點
(1)在我市就讀小學的,且符合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需在我市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由其申請人在子女現就讀小學交驗相關材料;非都江堰市戶籍隨遷子女申請人也可以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自行申請辦理。
(2)未在我市就讀小學的,且符合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需到我市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由其申請人帶上相關材料到都江堰市政務服務中心一樓“一窗受理”窗口交驗相關材料;非都江堰市戶籍隨遷子女也可以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自行申請辦理。
3.審核后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四、提交材料
1.在我市居住就業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入學需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現場申請還需填報《都江堰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戶籍為成都市以外的,提供四川省居住證(截至申請當年4月1日上溯滿6個月連續居住)。申請人戶籍為成都市以內的,提供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滿6個月的相關居住材料(含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信息摘要3,其房屋用途為“住宅”)。
(3)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經市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審核蓋章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我市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4)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6個月(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由用人單位繳納),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5)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不在同一戶籍的還需提交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2.以居住證積分申請入學的在我市居住就業人員需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現場申報還需填報《都江堰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四川省居住證和工作證明。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3)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信息。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于子女入學當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報積分并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并辦結(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我市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請人居住房屋用途應為“住宅”)。其隨遷子女需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五、審核與入學
(一)審核材料
4月10日至5月15日工作日期間,相關部門通過指定登記點、“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對申請人提交或上傳的資料進行現場或聯網審核。
(二)結果告知
1.現場申請于入學當年7月5日,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統籌安排學位,在登記點公布學位安排結果。申請人到登記點領取《都江堰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2.平臺申請
(1)審核通過的,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于入學當年7月5日,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統籌安排學位;在“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公布學位安排結果;申請人到申請登記點領取《都江堰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2)審核不通過的,提交資料不全或者有誤的,申請人應在規定期限內補充相關材料。
(三)報到入學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根據學校安排,出具《都江堰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安排的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六、其他
(一)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材料。
(二)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學位的隨遷子女,在同一區域、同一學段內不再受理其轉學申請;畢業年級(六、九年級)不受理轉學申請。
(三)在城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提供城區周邊鎮(街道)公辦中小學學位,統籌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四)小學一年級入學對象為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
(五)在學位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以及其他弄虛作假的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其學位安排。
咨詢電話
教育局:87137687(小學)、87133146(初中)
政務服務中心教育窗口:61929022
公安局:61929034,87115123
人社局:61929057
住建局:89741272
行政審批局:61929022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升學】,關注后回復【隨遷子女】,即可直達成都市隨遷子女小學、初中報名入口、查看各區隨遷子女申請規定和材料準備,操作指南、視頻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