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為落實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武侯區住房與交通建設局特制定本解讀文本。
2024年成都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解讀
第一章 購房入學支持
01
政策條款
對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完成網簽備案的新建商品住宅購房人,經公安機關審核符合落戶條件,其子女可在新建商品住宅購房片區的區屬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參照武侯區2025年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入園)辦法,在保障戶籍兒童入學基礎上,根據2025年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02
支持對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在武侯區完成網簽備案的新建商品住宅購房人,若其子女在2025年有就學需求,并經公安預審具備落戶條件,適用本政策。
03
支持事項
在新建商品住宅購房片區的區屬公辦幼兒園、小學、初中,參照武侯區2025年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入園)辦法,在保障戶籍兒童入學基礎上,根據2025年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04
申請材料
(一)購房人、購房人子女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交復印件)。
(二)開發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
(三)購房人與其子女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查驗原件,交復印件)。
(四)個人提供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05
申報程序
(一)購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交至所購新建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初審。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初審申請人資料,并于每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資料及《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入學支持政策申請名單匯總表(第X批)》報武侯區住建交局復審。
(三)武侯區住建交局審核購房人網簽備案時間,并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將復審通過的購房人名單通過“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區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名單反饋房地產開發企業,并同步抄送至武侯區教育局和武侯區公安分局。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通知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及時到武侯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窗口進行落戶條件審核。審核通過后,由武侯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窗口為購房人開具《符合成都市戶籍遷移政策人員的情況說明》。
(六)經武侯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落戶條件審核通過的購房人,憑《符合成都市戶籍遷移政策人員的情況說明》和武侯區教育局發布的武侯區2025年招生公告中要求的相關資料,根據武侯區2025年招生入學日程安排,在武侯區教育局的指導下,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入學登記。
06
其他說明
1.購房人須在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上述第五條程序里1-6項手續。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有手續,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入學(園)登記的,視為主動放棄2025年統籌入學(園)資格。
2.小學段、初中段畢業年級不能申請購房入學的轉學支持。
3.由區教育局負責對購房申請入學支持政策的解讀工作;負責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子女學位進行統籌安排。
4.由區公安分局負責購房落戶條件的明確和購房落戶資格的審核工作。
第二章 住房“以舊換新”支持
01
政策條款
在本方案試行期間,購買武侯區新建商品住宅并在購買前6個月內或購買后12個月內出售成都市區域范圍內原有家庭住房的,給予購房人2萬元/套的購房現金補貼。
02
支持對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的新建商品住宅購房人,同時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一)在購買武侯區新建商品住宅并且完成網簽備案前6個月出售成都市區域范圍內原有家庭住房。
(二)在購買武侯區新建商品住宅并且完成網簽備案后12個月內出售成都市區域范圍內原有家庭住房。
03
補貼標準
給予購房人2萬元/套的購房現金補貼。
04
申請材料
(一)《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表(住房“以舊換新”政策支持版)》。
(二)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僅核驗使用)。
(三)購房人銀行卡原件(僅核驗使用)。
(四)開發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
(五)購房人出售成都市區域范圍內原有家庭住房的網簽合同備案記錄。
05
申報程序
(一)購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交至所購新建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初審。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于每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資料及《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匯總名單(第X批)》報武侯區住建交局復審。
(三)武侯區住建交局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將復審通過的購房人名單通過“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區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購房現金補貼轉賬至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指定收款賬戶。
06
其他說明
本條款中原有家庭住房,指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的成都市區域范圍內原有商品住宅。新建商品住宅購房人和原有家庭住房產權不一致的,須提交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結婚證等)。
第三章 新建商品住宅支持
01
政策條款
在本方案試行期間,購買武侯區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單套網簽備案產權面積給予購房人100元/平方米的購房現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
02
支持對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的新建商品住宅購房人。
03
補貼標準
按單套網簽備案產權面積給予購房人100元/平方米的購房現金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
04
申請材料
(一)《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表(新建商品住宅政策支持版)》。
(二)購房人身份證原件(僅核驗使用)。
(三)購房人銀行卡原件(僅核驗使用)。
(四)開發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
05
申報程序
(一)購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交至所購新建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初審。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于每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資料及《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匯總名單(第X批)》交武侯區住建交局復審。
(三)武侯區住建交局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將復審通過的購房人名單通過“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區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購房現金補貼轉賬至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指定收款賬戶。
第四章 新建商業用房支持
01
政策條款
在本方案試行期間,購買武侯區新建商業用房累計超過300平方米的,按網簽備案產權面積給予購房人200元/平方米的購房現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02
支持對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累計在武侯區購買超過300平方米的新建商業用房購房人。
03
補貼標準
按網簽備案產權面積給予購房人200元/平方米的購房現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04
申請材料
(一)《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表(新建商業用房政策支持版)》。
(二)購房人身份證(僅核驗使用)。
(三)購房人銀行卡(僅核驗使用)。
(四)開發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
(五)以公司名義購買的,須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僅核驗使用)。
05
申報程序
(一)購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交至所購新建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初審。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于每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資料及《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匯總名單(第X批)》交武侯區住建交局復審。
(三)武侯區住建交局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將復審通過的購房人名單通過“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區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購房現金補貼轉賬至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指定收款賬戶。
06
其他說明
本條款中在方案試行期間在武侯區累計購買超過300平方米新建商業用房的購房人,若在不同開發企業購買多套商業用房,可任選其中一家開發企業提交申請資料,但《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表》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均需涉及的開發企業加蓋公章。
第五章 新建辦公用房支持
01
政策條款
在本方案試行期間,購買武侯區新建辦公用房的,按單套網簽備案產權面積給予購房人100元/平方米的購房現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02
支持對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的新建辦公用房購房人。
03
補貼標準
按單套網簽備案產權面積給予購房人100元/平方米的購房現金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
04
申請材料
(一)《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表(新建辦公用房政策支持版)》。
(二)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僅核驗使用)。
(三)購房人銀行卡原件(僅核驗使用)。
(四)開發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
(五)以公司名義購買的,須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僅核驗使用)。
05
申報程序
(一)購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交至所購新建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初審。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于每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資料及《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匯總名單(第X批)》交武侯區住建交局復審。
(三)武侯區住建交局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將復審通過的購房人名單通過“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區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購房現金補貼轉賬至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指定收款賬戶。
第六章 新建地下車位支持
01
政策條款
在本方案試行期間,購買武侯區新建地下車位的,完成網簽備案后給予購房人5000元/個的購房現金補貼。
02
支持對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的新建地下車位的購房人。
03
補貼標準
給予購房人5000元/個的購房現金補貼。
04
申請材料
(一)《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表(新建地下車位政策支持版)》。
(二)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僅核驗使用)。
(三)購房人銀行卡原件(僅核驗使用)。
(四)開發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
(五)以公司名義購買的,須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僅核驗使用)。
05
申報程序
(一)購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交至所購新建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初審。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于每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資料及《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匯總名單(第X批)》交武侯區住建交局復審。
(三)武侯區住建交局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將復審通過的購房人名單通過“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區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購房現金補貼轉賬至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指定收款賬戶。
第七章 人才購房支持
01
政策條款
在本方案試行期間,符合《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的人才,除按人才公寓相關政策享受人才購房優惠外,還可同時享受以上普惠政策。
02
支持對象
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間(以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的新建商品房項目的購房人,同時須滿足《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
03
補貼標準
除按人才公寓相關政策享受人才購房優惠外,還可同時享受以上六章的普惠政策。
04
申請材料
(一)《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表》(根據購買商品房類型自行選擇對應版本)。
(二)購房人身份證明原件(僅核驗使用)。
(三)購房人銀行卡原件(僅核驗使用)。
(四)開發企業加蓋公章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摘要》。
(五)符合《成都市人才分類目錄》認定標準的證明材料。
05
申報程序
(一)購房人于每月20日前將上述資料交至所購新建商品房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初審。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于每月30日前將初審通過的資料及《武侯區住房“以舊換新”購房現金補貼申領匯總名單(第X批)》交武侯區住建交局復審。
(三)武侯區住建交局于次月15日(節假日順延)將復審通過的購房人名單通過“武侯區住建交局”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武侯區住建交局于公示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購房現金補貼轉賬至公示無異議的購房人指定收款賬戶。
第八章 附則
第一條
購房人購買新建商品房(包括住房、商業、辦公、地下車位)的,單套房源不可重復申領購房現金補貼,購買多套房源的可按條件疊加享受。同一購房人購買同一房源,在2024年11月1日(含當日)前已進行網簽備案,后撤銷再重新交易的不符合申報條件。
第二條
購房人購買新建商品房并完成網簽備案后,購房現金補貼申請未在6個月內提出的(住房“以舊換新”政策支持未在12個月內提出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權利。
第三條
本政策中第二章住房“以舊換新”支持和第三章新建商品住宅支持不可重復享受。
第四條
本政策中新建商品房(新建商品住宅、新建商業用房、新建辦公用房、新建地下車位)是指武侯區范圍內在售商品房項目,及本政策試行期間新取得預售許可(限售備案)的新建商品房項目。其中新建地下車位指購房人直接從開發企業購買的在售車位。
第五條
申請人(企業)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通過隱瞞、欺騙等方式騙取補貼的,獲得購房現金補貼或獲得購房入學支持后撤銷網簽備案的,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申請人(企業)相應責任。
第六條
本細則由武侯區住建交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購房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