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公辦中小學收費行為,切實做好教育收費工作,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對現行教育收費政策進行了梳理,發布《關于成都市公辦中小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有關事宜的通知》。
2023秋季學期成都初中收費項目及標準
1.行政事業性收費
?。?)住宿費:該費用限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成華區、武侯區范圍內學校收取,其余區(市)縣免收。收費標準由市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教育部門核定。
?。?)高中階段報名考試費:該費用由市、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向初三年級畢業、自愿參加高中階段教育升學考試的學生收取,收取標準為每生60元。
2.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教輔材料費:學生自愿購買列入當年《四川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內的教輔資料,可申請學校統一代購,學校按實代收取,不得營利,按學期據實結算。
?。?)課后服務:收費標準具體按照《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我市相關區中小學生課后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成發改收費函〔2019〕125號)執行,按學期或者按月據實結算。
?。?)研學旅行:學生自愿參加,學校按實代收取,不得營利。
?。?)伙食費:學生自愿在校搭伙,伙食費用由學生自主消費或由學校(食堂)據實收取,??顚S?,按學期或者按月據實結算,不得營利。
?。?)校服:學生自愿委托學校代辦校服,學校按實代收取,不得營利。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當地政府相關規定執行。
收費管理相關規定
?。ㄒ唬└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必須嚴格落實教育收費“十條禁令”等各項要求,落實國家、省對教育收費范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規定,嚴格按照審核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任何單位、學校及個人不得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ǘW校教育收費只能由學校財務部門根據相關管理部門核定項目、標準和收費方式收取,其他任何部門(包括年級、班級、教研組等)、個人及家委會均不得向學生或家長收費。
?。ㄈW校在教育收費業務辦理完畢后,學校按規定出具相應的收費票據,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代收費應當按照財務隸屬關系使用財政部門監(?。┲频呢斦睋?,服務性收費應當使用稅務發票,各種票據之間不得相互串用。
學校要嚴格資金管理,將應上繳財政專戶的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隱瞞、滯留、截留、挪用、擠占、轉移、隱匿教育收費資金,禁止私設“賬外賬”和“小金庫”。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服務性收入由學校根據實際支出列支,代收費資金由學校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不得計入學校收入。
?。ㄋ模┙逃召M必須在招生錄取工作完成后方可辦理,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尚未完成錄取的學生收取費用。
?。ㄎ澹┓招允召M和代收費必須堅持學生自愿和非營利性原則,按學期或按月據實結算,學校和教師在為學生服務、代辦有關事項的過程中不得獲取任何經濟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確有折扣的,必須全額返還學生。
?。?strong>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禁止以捐資助學、借讀生、自費生、復讀生等名義變相擇校亂收費。
?。ㄆ撸W校承擔校服選用主體責任,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學校應嚴格規范程序,依法公開采購,認真組織評審,確保質優價宜。具體按《成都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成教函〔2023〕52號)辦法執行。
?。ò耍W校代職能部門統一收取的考試考務費及職業技能鑒定考試考務費(各學校自行組織的考試不得收費),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484號)、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普通高考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3〕193號)規定項目和標準代收取。
?。ň牛W校為學生辦理學生證等學生在校學習生活中必須使用或應當取得的證卡時,首次辦理不得收取各類證卡工本費,因丟失或損壞需補辦的,可適當收取補證卡工本費。
?。ㄊ┰谛W生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學校不得組織其重復參保。
?。ㄊ唬┙逃召M要納入政務(校務)信息公開范圍,主動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應包括收費性質、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取范圍、批準文號及發改、財政、教育部門教育收費監督電話等項目。教育收費公示欄(牌)和網上公示信息要按照“長期、固定、醒目”的要求進行設置,遇有政策調整要及時更新公示的有關內容。
本通知從2023年秋季學期起執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