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關于來都江堰市就業人員和都江堰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政策解讀,詳見下文:
一、如何界定“隨遷子女”?
答:《通知》所稱“隨遷子女”,是指來都江堰市就業人員和都江堰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半S遷子女”具體指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ㄒ唬┏啥际幸酝鈶艏蜆I人員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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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腋?、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戶籍,到這四個街道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
?。ㄋ模┬腋?、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以外的都江堰市戶籍,跨鎮(街道)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
注:幸福、灌口、銀杏、奎光塔四個街道為城區招生區域。
二、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答:(一)積分申請。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于子女入學當年2月1日至4月30日申報積分并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并辦結(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本市合法穩定住所,在我市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辦理積分申請為當年辦結當年使用,其隨遷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二)材料申請。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申請人,其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戶籍為大成都以外的:需提供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連續居住滿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證,以及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人戶籍為大成都以內的:需提供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連續居住滿半年的相關材料(包括申請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信息摘要3等),以及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3.與我市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經市勞動保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審核蓋章的《勞動合同》;或在我市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4.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我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由用人單位繳納),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三、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時間如何規定?
答: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申請人于子女入學當年4月1日至4月30日提交相應的材料。
四、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方式如何規定?
答:(一)現場申請。成都市以內戶籍居住就業人員的子女入學,申請人持相應的材料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登記,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填寫《就學申請表》辦理入學申請。(溫馨提示:指定登記點另行公布。)
(二)網上申請。成都市以外戶籍來我市就業人員的子女入學,申請人于4月1日至4月30日,登錄“成都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點擊右下角“查詢服務”進入“義教招生入學平臺”,登錄“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溫馨提示:如果無法在平臺上傳信息或上傳信息不全,可到平臺上所選登記點現場提交紙質材料。)
五、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申請如何審核辦理?
答:(一)審核材料。4月10日至5月15日期間的工作日,相關部門通過指定登記點、“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對申請人提交或上傳的材料進行現場或聯網審核。
(二)結果告知。1.現場申請:于入學當年7月第三周工作日,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統籌安排學位,在登記點公布學位安排結果。申請人到登記點領取《都江堰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2.網上申請:(1)審核通過的,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于入學當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對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統籌安排學位;在“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公布學位安排結果;申請人到申請登記點領取《都江堰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2)審核不通過的,提交資料不全或有誤的,申請人應補足相關材料。
(三)報到入學。申請人按照《都江堰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要求,到對應學校為子女辦理報到手續。
六、現場申請指定登記點如何公布?
答:于當年4月1日前發布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告,公布現場申請指定登記點等事宜。市教育局將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站、微信等新聞媒體發布通告,在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小區、企業、機關、高校等區域張貼。
七、居住就業人員與其隨遷子女不在同一戶籍的,能否申請接受義務教育?
答:能,需提供能夠證明申請人與隨遷子女具有法定監護關系的材料,如戶口簿、結婚證或孩子的出生證等。
八、連續居住滿半年的相關證明具體包括哪些?
答:包括申請人的《四川省居住證》,申請人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信息摘要3等。
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證明如何提供?
答: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可到我市社保經辦服務大廳、鎮(街道)勞動保障所打印“個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參保人員打印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時,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社會保險卡;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社會保險卡辦理?!皞€人養老保險實繳信息單”應加蓋成都市統一制式的“社保資料專用章”。
十、已在我市就讀小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是否需要提交資料?
答:需按《通知》規定重新提交申請。
十一、學籍證明如何提交?
答: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和已在我市就讀小學并申請就讀我市初中的情形外,申請就讀其他年級的隨遷子女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
【特別提醒】(一)在學位安排過程中,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證件,以及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子女入學資格,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ǘ┮严硎苷呓y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需按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已就學的隨遷子女在同一區域、同一學段內不得申請轉學。
?。ㄈ┏菂^公辦學校學位緊缺的情況下,可統籌安排到城區周邊鎮(街道)公辦學校就讀。
若還有其他疑問,可撥打以下咨詢電話:
教育局:61929022 87137687(小學) 87133146(中學)
公安局:61929034 87115123
人社局:61929057
住建局:89741272
行政審批局:6192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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