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3年四川天府新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須知已發布,下面就來看看隨遷子女入學申請條件。
成都天府新區隨遷子女入學申請條件
(一)積分申請
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應于2023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四川天府新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積分辦理窗口申報積分并辦結,且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積分達10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四川天府新區合法穩定住所,在四川天府新區連續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且申請人居住房屋用途為“住宅”);
2.申請人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
3.申請人持有與“5+2”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5+2”區域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二)材料申請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居住證持有人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區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簽章的四川省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持有與“5+2”區域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有效期內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5+2”區域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3.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個月,申請人已在四川天府新區連續居住滿半年,依據居住類型,出具下列對應的證明材料:
(1)自購房者: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詢記錄》(房屋用途為“住宅”,且實際交房滿半年);
(2)居住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購房者: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詢記錄》(房屋用途為“住宅”,且實際交房滿半年);
(3)租住房屋者:《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用途為“住宅”);
(4)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租賃合同》;
(5)居住在單位集體宿舍者:《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的集體宿舍房產證明(房屋權屬為該單位集體,且房屋用途為“住宅”)及該單位出具的實際居住滿半年證明。
4.自2023年4月1日上溯6個月,申請人已在成都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符合上述兩類條件之一的申請人,其隨遷子女在四川天府新區接受義務教育,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籌安排入學。
重要提示: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在四川天府新區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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