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4月12日成都市教育局發布了成都市“公參民”學校轉設公辦學校工作指南,詳見下文:
經屬地政府批復或會議決議,同意符合條件的“公參民”學校改制為公辦學校(以下簡稱改制學校),移交屬地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轉設流程如下:
第一步:開展風險評估
教育主管部門按照《四川省教育系統重大決策輿情風險評估辦法》《成都市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辦法》等要求開展社會穩定風險及輿情風險評估,制定預案,報屬地政法部門和市教育局備案。
第二步:通過改制決議
改制學校召開理事會,通過改制決議并成立清算組1(由7人以上單數組成,校長任組長。除校長、黨組織負責人、教職工代表、會計主管人員、法律顧問、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代表外,其余組員由教育主管部門和舉辦者委派)。
第三步:分類登記/注銷
根據改制學校登記機關不同,同步辦理登記和注銷手續(以下左欄為設立、變更公辦事業單位流程,右欄為注銷民辦非企業單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