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2年四川天府新區幼升小、小升初招生政策咨詢電話:028-68772822或028-6165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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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區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遵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成都市教育局關于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有關要求,按照《四川天府新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川天社發〔2022〕24號)安排,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就近入學
公辦學校實行按戶籍劃片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入學。社區治理和社事局依據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人數,結合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新建小區、街道和人口變動等因素,為義務教育階段學??茖W劃定服務范圍,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新區民辦學校,優先滿足符合民辦學校面向區內專項招生條件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經社區治理和社事局以及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成都市戶籍、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二)堅持免試入學
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等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掛鉤招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小考”、“占坑”考試等違規招生行為。
(三)堅持公民同招
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新區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市、全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統一管理。
民辦學校公布招生簡章須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審核同意。民辦學校招生計劃、錄取人數和補錄計劃經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民辦學校補錄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不再招生。
二、小學入學
(一)入學對象
1.公辦小學入學對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的新區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
2.民辦小學入學對象: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
(二)公辦小學入學
新區公辦小學入學分2個批次進行。
1.第一批次:專項招生小學入學。
(1)四川天府新區麓湖小學、四川天府新區香山小學入學。
自愿填報四川天府新區麓湖小學、四川天府新區香山小學入學志愿,且符合學校專項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5月15日至16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網址:http://221.237.107.116:20202/),進行信息采集和志愿填報;于5月17日至18日,持相關入學資料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5月19日,公布現場資料審核結果。5月20日,組織開展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
(2)C、E學區專項招生小學入學。
自愿填報C、E學區專項招生小學入學志愿,且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5月15日至16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信息采集和志愿填報;于5月18日至19日,持相關入學資料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5月19日,公布現場資料審核結果。5月23日,組織開展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
2.第二批次:各學區小學入學。
未被第一批次小學入學錄取公辦小學學位的新區戶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區戶籍同等待遇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5月24日至27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信息采集和志愿填報;于5月28日至31日,持相關入學資料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于6月1日至2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志愿確認。5月28日,公布本批次學校招生計劃。6月6日,公布現場資料審核結果。6月9日至13日,組織開展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參加第二批次學校電腦隨機錄取,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6月14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統籌意向學校填報。6月16日,公布統籌安排結果。
進藏干部子女等按政策享受新區戶籍兒童同等待遇的適齡兒童入學,其法定監護人按相應批次信息采集和現場資料審核的時間到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現場申請辦理。
每一個批次公辦小學入學報名(信息采集、志愿填報)工作結束后,均不再進行該批次的補報名。第二批次公辦小學入學報名工作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報名的新區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在新區入學的,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根據學位余缺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三)民辦小學入學
4月30日前,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小學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新區民辦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一組織實施,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后,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1.民辦小學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入學。5月27日,發布民辦小學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公告。自愿填報新區民辦小學入學志愿,且符合學校專項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5月30日至31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于6月1日至2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6月6日,公布入學資料審核結果。6月9日至10日,組織開展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凡自愿填報新區民辦小學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入學志愿,且通過資格審核的適齡兒童,不再參加其他民辦小學網上報名和電腦隨機錄取。
2.民辦小學面向全市招生入學。自愿填報新區民辦小學入學志愿,且未參加民辦小學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入學報名錄取的成都市戶籍適齡兒童、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6月13日至16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6月21日,組織開展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24日,民辦小學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補錄計劃。6月25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補錄報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補錄,其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小學,補錄對象為已參加該校報名但未被該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未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小學,補錄對象為未被成都市民辦小學錄取的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6月27日,組織開展民辦小學補錄并公布結果。
(四)公辦、民辦小學學位確認
被民辦小學和公辦小學同時錄取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于6月22日至23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學位最終確認,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已確認民辦小學學位但又放棄的新區戶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區戶籍同等待遇的適齡兒童,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請,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五)入學告知
公辦、民辦小學完成招生入學錄取工作后,以發布公告或發放入學通知書等形式告知適齡兒童家長入學報到相關信息。
三、初中入學
(一)信息核對
4月20日至27日,成都市小學畢業生,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信息核對、校正;在成都市外小學就讀回新區就讀初中的新區戶籍小學畢業生,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填報回蓉生信息,上傳戶口簿和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6月10日,登錄平臺查詢升學對應區域。
(二)公辦初中入學
新區公辦初中入學分3個批次進行。
1.第一批次:C學區專項招生初中入學,A學區第一輪初中入學。
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于6月16日至17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于6月18日至19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6月20日,組織C學區專項招生學校錄取并公布結果。6月23日,組織A學區第一輪初中入學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2.第二批次:市直屬學校入學。
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于6月17日至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市直屬學校網上報名。6月29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被市直屬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公、民辦初中錄取學位,也不再參加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以及公辦初中劃片入學或劃片電腦隨機錄取。被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錄取,且戶籍地或居住證所在地在新區的學生,其法定監護人放棄該錄取學位的,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3.第三批次:各學區初中入學(含A學區第二輪初中入學)。
新區第一批次學校招生后的剩余計劃和其他學校招生計劃面向新區全域開放,各學區學校優先錄取本學區戶籍學生,剩余計劃采取按志愿順序電腦隨機錄取的方式錄取其他學區戶籍學生。未被前兩批次初中入學錄取公辦初中學位的新區戶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區戶籍同等待遇的小學畢業生,須參加第三批次初中入學,其法定監護人于7月2日至4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7月5日至6日,組織開展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第三批次初中入學,未按要求填報志愿和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新區戶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區戶籍同等待遇的小學畢業生,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每一個批次公辦初中入學志愿填報工作結束后,均不再進行該批次的補填志愿。小升初信息采集工作結束后至新學期開學前,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采集信息的新區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在新區升學的,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根據學位余缺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三)民辦初中入學
4月30日前,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初中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新區民辦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一組織實施,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后,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1.民辦初中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入學。5月27日,發布民辦初中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公告。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于5月30日至31日,登錄“四川天府新區招生入學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于6月1日至2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記點進行現場資料審核。6月6日,公布入學資料審核結果。6月9日至10日,組織開展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錄取結果。凡自愿填報新區民辦初中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入學志愿,且通過資格審核的小學畢業生,不再參加其他民辦初中網上報名和電腦隨機錄取。
2.民辦初中面向全市招生入學。自愿填報新區民辦初中入學志愿,且未參加民辦初中面向區內專項招生入學報名錄取的成都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成都市學籍小學畢業生、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于6月17日至20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民辦初中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民辦學校。6月30日,組織開展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10日至11日,民辦一貫制學校在籍小學畢業生,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報名參加直升;已經參加校內直升的學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公、民辦初中錄取學位,也不再參加其他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錄取。
7月11日,民辦初中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補錄計劃。7月12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補錄報名,符合條件的學生可報名參加補錄,其中,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初中,補錄對象為已參加該校報名但未被該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生;未實行電腦隨機錄取的民辦初中,補錄對象為未被成都市民辦初中錄取的符合條件的學生。7月14日,組織開展民辦初中補錄并公布結果。
(四)公辦、民辦初中學位確認
被民辦初中和公辦初中同時錄取的小學畢業生,其法定監護人于7月8日至9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完成學位最終確認,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已確認民辦初中學位但又放棄的新區戶籍以及按政策享受新區戶籍同等待遇的小學畢業生,須在新學期開學前向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請,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五)入學報到
7月13日至15日,學生按錄取學校的安排到校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四、其他群體入學
(一)隨遷子女入學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5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0〕17號),在新區居住,且在“5+2”區域就業的來蓉人員和成都市戶籍跨行政區域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新區接受義務教育的,于4月20日至5月20日,通過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后進入“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申請辦理。7月13日至15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告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申請就讀新區公辦小學,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籌安排入學。在新區小學畢業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納入劃片范圍升學;在新區以外小學畢業且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統籌安排升學。
(二)優撫對象子女入學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高層次人才、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成都工匠”等優撫對象子女,于5月23日至27日向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提交資料進行信息采集。
(三)其他
按規定做好新區戶籍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新區集體戶子女、在新區居住的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工作。
法定監護人(父或母)雙方或一方為新區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本人為成都市外戶籍的,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23日至27日向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請,并出具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證明、法定監護人戶籍證明、監護關系證明、在新區合法居住證明、成都市社保和勞動合同等材料,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在新區居住的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少年兒童,監護人為新區戶籍的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少年兒童,申請在新區公辦學校就學的,于5月23日至27日向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后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法定監護人可通過指定的招生入學平臺自愿選擇“綁定報名錄取”,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審核后,實行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因電腦隨機錄取,可能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同一學校(校區),家長可申請其他子女與在讀子女就讀同一學校。其法定監護人須于4月25日至28日,向在讀子女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核后統一報社區治理和社事局,經復核通過后,參照其法定監護人意愿統籌安排。
五、規范學籍注冊及轉接管理
(一)強化學籍注冊管理
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學校要根據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核定的招生計劃數,落實招生計劃的剛性執行。要嚴格學籍注冊,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學籍注冊協同統一,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報名注冊學籍時逐一核對、批量導入。
(二)嚴格學籍接轉管理
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迫使沒有申請轉學的學生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就讀學校承擔責任。學校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小學高段無正當理由原則上不得轉學,社區治理和社事局通過學籍系統動態監測學生轉學情況,重點監管小學高段的批量轉學,堅決防止通過轉學提前搶挖生源。
六、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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