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成都市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辦事指南》通知。
成都市教育局等三部門關于印發《成都市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辦事指南》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成都東部新區教育局、成都高新區教文衛健局,各區(市)縣行政審批局、教育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1〕40號)、《教育部辦公廳等三部門關于將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通知》(教監管廳〔2021〕1號)、《民政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登記管理的通知》(民辦函〔2021〕55號)、《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印發〈關于在校外培訓機構登記審查中強化事先告知和捐資承諾等有關要求的通知〉》等規定,按照《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成委廳〔2021〕59號)部署,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成都市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辦事指南》,現印發你們,請積極穩妥做好相關工作。
一、工作要求
請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民政、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迅速成立聯合工作組,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一要堅持依法依規、平穩有序,本著登記路徑科學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則,簡化工作程序(材料清單、辦理流程及樣表文書等詳見辦理指南);二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及時摸排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科學制定風險防控應急預案,確保存量課程穩步消化、人員安置妥善合理、財物處置合理合法;三要加強統籌協調和部門聯動,確保2021年底前指導本區(市)縣已取得辦學許可證且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線下學科類培訓的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完成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或者變更許可范圍(剝離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業務)及主管部門(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培訓不變,以下同)的行政審批及法人登記工作;四要建立督辦問責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嚴肅問責,確保工作按期完成。
二、注意事項
?。ㄒ唬┡嘤枡C構轉設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培訓機構不得抽逃出資、挪用資金或者以無償轉讓財產、捐贈財產、非正常低價出售財產、新增財產擔保、提前清償未到期債務、放棄債權等方式非法轉移學校利益,在完成非營利性機構登記前應暫停招生及收費。列入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或者責令整改期間、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暫緩換證。
?。ǘ┥暾堊N或破產的相關規定。培訓機構通過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董事會決議計劃解散機構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提前6個月發布擬終止公告,制定終止方案,清算財產,向區(市)縣教育審批部門申請終止辦學,向同級登記管理部門申請注銷登記。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本通知實施過程中,如遇上位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調整,從其規定執行。
附件:成都市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的辦事指南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民政局 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溫馨提示:微信搜索公眾號成都本地寶,關注后在對話框回復【雙減】可直達四川省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平臺入口,獲取成都雙減政策最新標準及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