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本地寶小編為大家帶來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除定向以外的四川大學全日制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可參考此方案。
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加強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充分調動研究生的學習積極性和學術創造力,促進研究生的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教研〔2020〕9號)、《財政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博士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財科教〔2017〕5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對《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方案》進行修訂。
一、獎助對象
除定向以外的四川大學全日制博士和碩士研究生。
二、基礎獎助體系的構成與獎助標準
四川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由國家獎助金和學校獎助金兩部分構成,國家獎助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助金包括學校學業獎學金、學校助學金和學?!叭睄徫唤蛸N。其中,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學?!叭睄徫唤蛸N包括助研崗位津貼、助教崗位津貼和助管崗位津貼,獎助標準及相應的獎助比例如下表所示:
類別 | 等級 | 助學金 (含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 | 學業獎學金 (補助學費) | 助研崗位津貼 | 國家 獎學金 | 助教崗位津貼 | 助管崗位津貼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500元/月 | 全額學費 (上限18000元/年) | 2400元/月 | 30000元/年(以教育部當年下達指標為準) | 400—1600元/月 | 14—16元/ 小時 |
二等 | 1500元/月 | 全額學費 (上限18000元/年) | 1900元/月 | ||||
三等 | 1500元/月 | 全額學費 (上限18000元/年) | 1400元/月 | ||||
碩士研究生 | 一等 | 600元/月 | 全額學費 (上限12000元/年) | 900元/月 | 20000元/年(以教育部當年下達指標為準) | 400—1600元/月 | 14—16元/ 小時 |
二等 | 600元/月 | 全額學費 (上限12000元/年) | 300元/月 | ||||
三等 | 600元/月 | 半額學費 (上限6000元/年) | 100元/月 | ||||
其他 | 600元/月 |
說明:
1.助學金包含了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博士生助學金標準為1500元/月,碩士生助學金標準為600元/月。在一、二年級,助學金按照12個月發放,其中10個月為國家助學金,2個月為學校助學金。在研究生第三年級(四年制博士生的第四年級),助學金按照10個月(從9月至次年6月)發放,均為國家助學金。
2.學業獎學金用于學生的學費補助,具體金額參照各專業學費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學業獎學金上限確定。博士生學業獎學金上限為18000元/年;碩士生學業獎學金一、二等上限為12000元/年,三等按半額學費確定,不超過6000元/年。
3.博士研究生“助研崗位津貼”金額中包含導師支付部分,導師具體支付金額按照文理工醫不同學科不同比例執行。除學校提供的博士生“助研崗位津貼”外,博士生導師為招收的博士生提供一定比例的“助研崗位津貼”。導師資助的“助研崗位津貼”由各學院(中心、所)負責落實發放至各位學生。
根據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理科與工科醫科的不同特點,博士生導師支付博士生助研崗位津貼的基本額度如下表:
類別 | 基本額度(萬元/生/年) | |||
人文學科和從事純理論研究的社會學科(由社科處界定) | 從事應用研究的社會學科(由社科處界定)和數學學科 | 理科 | 工科、醫科 | |
年度招1名博士生 | 0 | 0.24 | 0.6 | 0.72 |
年度招2名及以上博士生* | 0.24 | 0.6 | 0.72 | 1.2 |
*注:同一年度招收2名及以上博士生的導師,所有學生均按照“年度招2名及以上博士生”標準資助。
4.碩士研究生“助研崗位津貼”中,一等獎獲得者碩士生導師承擔不少于200元/月,二等獎獲得者碩士生導師承擔不少于100元/月。
5.導師根據研究生實際助研工作情況,可在相關規定范圍內為助研工作優秀的博士生在上述基本額度上增加發放津貼。
6.鼓勵校內單位以單位名義,根據研究生的科研及其它工作,發放更高額度的助研崗位津貼及其它津貼。
7.“助教崗位津貼”指碩士生和博士生參加教學助教崗位,學校按照參加情況發放的津貼,具體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三、四川大學博士生創新獎學金
每年與國家獎學金同步評選,評選原則和依據與國家獎學金一致,在博士生中評選出優秀學生,每年評選人數不超過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總數的5%,每人獎勵1萬元。當年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博士生,不再獲評此獎學金。
四、研究生專項獎助學金
研究生專項獎助金,是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捐資在我校設立的獎學金,其評選根據設獎單位或個人與我校(包括各學院、中心、所等培養單位)簽訂的協議書及學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學校鼓勵各單位積極利用各種資源,為研究生設立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項目。
五、受獎助者的責任與義務
1.獎助學金獲得者應當認真投入學術研究,認真完成導師指定的助研工作,提高個人的學術研究水平,加強學風道德建設,端正個人品行,充分調動個人學習和研究的積極性,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2.“助教崗位津貼”由教務處設置,工作職責范圍見《四川大學本科教學助教崗位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3.助研崗位獲得者應積極參與科研活動,按時完成學院和導師安排的科研及教學輔助等相關工作;助管崗位獲得者需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
六、評審原則與評審要求
1.獎助學金獲得者應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學術道德、優良的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學習成績優良,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各培養單位應組成有導師參與的獎助學金評定小組,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評定標準。在評審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
3.嚴格按照在校研究生學籍情況及人事關系情況進行獎助金評定。
4.研究生休學期間,暫停其獎助金發放,復學后恢復發放。休學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在第二次獎助金評定時可跟隨實際就讀年級進行獎助金評定。
5.研究生公派出國:注銷學籍者,取消其獎助金;保留學籍者,保留其學業獎學金部分,暫停助學金和助研崗位津貼發放。研究生按期回國,恢復助學金和助研崗位津貼發放。若不按時回國者,取消其獎助學金。
6.研究生退學,取消其研究生獎助學金。
7.研究生在校期間出現違反國家法律或違反學校相關規定,取消其研究生獎助學金。
8.“學業獎學金”和“助研崗位津貼”的評定,原則上共評定兩次,第一次為入學時評定,第二次為第二學年結束時(每年5—6月)評定,實施動態管理。第一次評定的主要依據是入學考試的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各學院(中心、所)招生人數,按比例分配。第二次評定的主要依據包括導師的考核意見、前兩年的學習成績、科研成績和綜合表現。
9.對重點學科、基礎學科以及優秀生源比例高、培養質量高的學科可在分配獎助學金名額時給予適當傾斜。
10.助教崗位的招募條件和待遇詳見《四川大學本科教學助教崗位實施管理辦法(試行)》。
11.專項計劃研究生獎助政策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七、申請和評審程序
1.獎助金評定前,學校統一下達各學院(中心、所)的“學業獎學金”和“助研崗位津貼”各等級的名額。
2.學生本人提出“學業獎學金”和“助研崗位津貼”申請。
3.學院(中心、所)獎助學金評定小組按照學校制定的評審原則和各學院(中心、所)的實施細則進行評審。
4.學院(中心、所)將初步確定的獎助學金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研究生院獎助金管理辦公室審核確定。
5.第一次獎助學金評定結果由研究生院在入學前通知學生;第二次獎助學金評定結果由學院(中心、所)通知學生。
各項獎助學金評審結果應根據相關要求進行公示。學生如有異議,可按相關程序進行申訴。
八、評定機構及經費管理
1.研究生院獎助金管理辦公室專門負責研究生獎助學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2.獎助學金實行校、院兩級管理。學校制定獎助學金有關政策,各學院(中心、所)獎助學金評定小組具體負責“學業獎學金”和“助研崗位津貼”的評審,評審結果報研究生院獎助金管理辦公室審核確定?!爸虓徫唤蛸N”由教務處評定。
3.學業獎學金按年度發放;助研崗位津貼依據獎助等級按月發放給學生(導師資助部分由導師決定按月、按學期或按年發放);助教崗位津貼根據教務處和各學院考核工作情況等按月發放給學生;助管崗位津貼由學校各部門、各學院(中心、所)根據學生工作情況發放。
九、其他事宜
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從2021年9月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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