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24年成都市雙流區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出爐。滿足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學生家長可于2024年4月1日—4月30日期間登陸“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進行入學申請。
2024年成都市雙流區隨遷子女入學
一、適用對象
成都市雙流區外戶籍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成都市雙流區接受義務教育。
二、申請時間
2024年4月1日—4月30日
三、申請條件
(一)積分申請
持有在雙流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四川省居住證》申請人,在子女入學當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申報積分并辦結,積分達10分及以上(其中“穩定職業指標”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導指標”擁有雙流區合法穩定住所,并在雙流區連續居住滿半年,得分不低于5分),其隨遷子女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證(地)所在鎮(街道)統籌安排入學。
(二))材料申請
未辦理居住證積分的《四川省居住證》持有人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其隨遷子女在雙流區接受義務教育,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在雙流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四川省居住證》(成都市非雙流區戶籍到雙流區居住就業的人員只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與雙流區注冊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雙流區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3.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申請人已在雙流區連續居住滿半年;
4.自申請當年的4月1日上溯6個月,已在成都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半年,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符合上述條件的,其隨遷子女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證(地)所在鎮(街道)統籌安排入學。
四、辦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申請人登陸“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以下材料: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3.通過材料申請的申請人員需提交與雙流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雙流區投資辦理的市場主體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二)網上審核
4月10日至5月15日,鎮(街道)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對申請人上傳資料、聯網資料進行審核。
(三)結果告知
各鎮(街道)審核后,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發布審核結果通知。
1.對未通過審核的,顯示“審核不通過”;
2.對提交資料不全或者有誤的,通知申請人補足相關材料;
3.對通過審核的,向申請人發放《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并于入學當年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內,通過“成都市隨遷子女就學服務管理平臺”,告知申請人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四)報到入學
通過審核的申請人子女根據學校安排,持《成都市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電子通知書》(二維碼)到學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辦理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
五、其他事宜
(一)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請子女入讀小學一年級外,須提交在讀學校簽章的學籍信息。
(二)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上述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在雙流區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隨遷子女,在同一學段內不得申請轉學;畢業年級(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不受理轉學申請。
(三)按照統籌安排的原則,安排隨遷子女入學。東升、九江、西航港等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鎮(街道),將統籌安排隨遷子女進入政府購買的民辦學位或其他鎮(街道)的公辦中小學就讀。
(四)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或者隱瞞相關事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子女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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