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成都市教育局官方發布了成都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下面就來看看全文內容。
近日,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都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成都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成教辦〔2020〕9號),大力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讓更多幼兒能夠享受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的學前教育。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財政性經費舉辦的資質合格、辦園規范、面向大眾、收費合理、質量較好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 廣大幼兒家長:
原公益性幼兒園的概念終止使用,以后成都市幼兒園就分為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民辦幼兒園三類啦!
到2020年底,計劃全市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將達80%,會有更多的普惠性學位供大家選擇。
@ 各民辦幼兒園:
如果你滿足成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條件,就向所屬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吧!通過申報、評審、公示、簽署承諾書、備案五個步驟即可成為成都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認定成功即可享受財政補助,且在教師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科研立項、教師繼續教育以及幼兒資助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受同等待遇!
@ 原民辦公益性幼兒園:
轉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需重新申報認定哦!
我們一起看看
成都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
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
和《四川省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實施方案》
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優化學前教育資源配置,
大力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
著力構建以普惠性資源為主體的辦園體系。
根據《四川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
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認定主體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宏觀管理、指導和督查工作。區(市)縣人民政府是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根據實際情況和發展需求,綜合經濟水平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是屬地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主管部門,會同發改、財政等部門結合當地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幼兒園發展規劃,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申報認定、日常管理、業務指導和評估考核工作。
認定標準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為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財政性經費舉辦的資質合格、辦園規范、面向大眾、收費合理、質量較好的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
◆資質合格。在區(市)縣相關部門依法取得辦園許可并完成法人登記,依法取得衛生保健合格證、供給膳食的需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已參加年檢的需年檢合格及其他相關證件或材料。
◆辦園規范。辦園條件基本達到《四川省幼兒園辦園基本要求》,無安全隱患;行政管理、安全衛生保健、教育教學、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園務管理規范;辦園規模、班額和師資配備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和《成都市幼兒園管理辦法》要求。
◆收費合理。收費管理制度健全,落實成都市幼兒園收費相關政策,執行本區域對應等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
◆保障質量。實施科學保教,符合《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要求,堅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無“小學化”傾向,家長、社會對幼兒園認可,社會評價良好。
認定程序
◆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幼兒園向所在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評審。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提出申請的幼兒園進行資質審核、實地考察和綜合評審。
◆公示。經評審通過的幼兒園,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官方網站公示幼兒園名單和收費標準。公示無異議的,確認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文公布并授牌。
◆簽署承諾書。由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對其依法辦園行為出具書面承諾書,承諾書由幼兒園和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備存。
◆備案。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將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名單進行匯總后報市教育局備案,并納入當年教育事業統計。
扶持政策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享受財政補助。對經重新認定符合條件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生均財政補助,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開始實施,具體補助政策另文制定。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教師職稱評定、表彰獎勵、科研立項、教師繼續教育以及幼兒資助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享受同等待遇。
監督管理
◆制定收費標準
●市教育、發改、財政等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區(市)縣教育、發改、財政等部門參考本地前三年公辦幼兒園生均教育經費支出水平,充分考慮辦園成本、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發展需求,綜合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和財政補助水平,按照分等級定價的原則,合理確定不同等級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
●建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動態調整后的保教費收費標準原則上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原標準高于新標準的,在園老生按照新標準執行。
◆規范辦園行為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嚴格執行國家《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有關幼兒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自覺接受所屬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檢查和指導。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遵循學齡前兒童的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堅持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努力提高保教質量。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認真做好安全衛生工作,建立衛生保健、安全防護制度,加強對食品安全、傳染病預防、園舍設施設備、消防和交通安全等工作的管理,嚴防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要不斷改善辦園條件,提高教師專業素養和教職工待遇,提供優質普惠學前教育服務。
◆規范經費管理
●區(市)縣教育、發改、財政、審計、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嚴格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和財務管理,加強對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辦園經費用于保障日常運轉、師資待遇、改善辦園條件和保育教育工作等。
●區(市)縣教育、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對惡意套取扶持資金的,要取消或收回當年扶持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相應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強化動態監管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監督與評價機制,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施動態管理。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經認定后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重新復核確認。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定期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教質量、安全管理、辦園水平和社會效益等進行評估檢查。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要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流程招生,并優先招收戶籍在幼兒園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幼兒。
◆建立退出機制
●自愿退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舉辦者須向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應急預案等資料,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作出同意退出或延緩退出決定,退出后不再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認定有效期內出現違規辦學行為、出現安全隱患等違反有關規定,或者違反申請認定時相關承諾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長為3個月。在整改期間,除幼兒資助資金外,暫停享有其他財政扶持政策,經整改合格的,重新納入財政扶持政策支持范圍。經整改依然不合格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依程序取消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
●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嚴重違法違規情形的,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依程序取消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并由相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